股票掛失/補發
過戶股票掛失
具備文件
  • 報案證明書
  • 填具股票掛失申請書
  • 採委託辦理時需出具授權委託書。
說明事項
  • 股東辦理股票掛失,請先向本公司查詢股票號碼。
  • 股東自行向遺失地治安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書(需註明股票發行公司、持有人、股票號碼及股數)。
  • 向本公司辦理掛失且收到本公司發給之掛失函後五日內,應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另將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法院收文收據影 本一份及登載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之新聞紙一份送交本公司。
  • 股票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者,有關其從屬權利(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應俟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
未過戶股票掛失
具備文件
  • 報案證明書
  • 填具印鑑卡並加蓋印鑑。
  • 填具股票掛失申請書
  • 買進報告書(遺失者請券商補發)。
  • 券商出具已加蓋"集中保管證券領回日戳章"之股票號碼交付清單。
  • 採委託辦理時需出具授權委託書。
說明事項
  • 股東辦理股票掛失,請先向本公司查詢股票號碼。
  • 股東自行向遺失地治安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書(需註明股票發行公司、持有人、股票號碼及股數)。
  • 向本公司辦理掛失且收到本公司發給之掛失函後五日內,應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另將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法院收文收據影本一份及登載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之新聞紙一份送交本公司。
  • 股票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者,有關其從屬權利(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應俟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
補發掛失股票
具備文件
  • 原留印鑑
  • 法院之除權判決書
  • 股票掛失補發申請書。
撤回股票掛失
具備文件
  • 原留印鑑
  • 股票掛失撤銷申請書
  • 已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者,需檢附公示催告撤銷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
說明事項
  • 尋回先前掛失股票者,若已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應先向法院聲請撤銷公示催告並將聲請狀副本及收文收 據之影本送交本公司